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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活,李长美在霍笙的前面,追肥这活比其他的轻松多了。

轮到霍笙的时候,孙敬文眼角笑起来的褶子更深了一些,看得霍笙心里毛毛的,最后孙敬文给霍笙划了五分地的麦子。

一般队上照顾女知青,割麦子和其它挖地的重活都是给男同志做了,女知青就干些浇浇地,除除草,虽然公分少些,但女知青们都乐意,让霍笙割麦子,还是五分地的,这分明有些为难人了。

霍笙白白嫩嫩的,拎着镰刀割麦子?麦子不把她割了就算好的。

叶红霞站在边上,刚想帮霍笙说几句好话,但明眼人都看的出是怎么回事,她也不上前去触霉头。

但谁也没想到,霍笙带着自己的农具什么话都没说就去干活了。

孙敬文看着她玲珑有致的身侧,和嫩的能掐出水的小脸蛋,更加心痒了,他暗里和霍笙暗示过好几次,偏偏霍笙给他送礼,就是不肯和他睡上一觉,他自然最后把名额给了识趣的李长美。

没想到因为名额的事情,霍笙竟给他捅出这么大的篓子,公社支书没少训他,他和公社支书是亲戚,自然帮着他,这名额给了李长美。

但前几日,公社支书说上面的意思让李长美这次的名额就算了,等下次,他一想也好,李长美长的虽然不如霍笙,但也是十六七岁的漂亮知青,这一年里少不得可以温存,而霍笙在他手底下,早晚都得和他服软。

在生产队上,谁得罪了队长都没有好日过,队长就好比是土皇帝一般,霍笙这是明显遭殃了。

镰刀又快又锋利,原书中的霍笙没干过几次农活,现在的霍笙更是没干过,她做的很慢,割了一早了,大伙都把自己的名下的活干完了,只有霍笙还扎在麦子堆里割麦子。

她一头都是汗,脸上红通通的,太阳越来越大,日头毒,霍笙索性丢了镰刀,坐在麦子堆里歇一会,喘口气。

“霍笙!”已经干完活的叶红霞走了过了,她的活不重,一早就干完了,她就回了一趟知青宿舍给霍笙带了一壶水。

“你这要干到什么时候!”叶红霞一看,霍笙忙到现在,名下的五分麦子割了一半都不到在,照这个速度天黑都干不完。

叶红霞说完左右看了看,见没人注意,抡起镰刀帮霍笙干活,她干活比慢吞吞的霍笙快多了,没一会,割的麦子都快赶上霍笙割了一早上的量了。

“……霍笙,”叶红霞把镰刀插进麦子堆里,凑到霍笙耳边道:“知道我刚刚过来的时候,看到谁了吗?我看到李长美了,她和孙队长在一起——你之前说他俩作风不正,乱搞关系怕是真的。”

霍笙拧紧水壶里的盖子没说话。

叶红霞心里有事,这次返城名额落在她头上,她还是高兴的,激动的昨晚翻来覆去没睡好,不过刚刚瞅着李长美和孙队长之间的不对劲,她觉得落在她头上的名额估计保不住了。

“这次能回城就回,回不了就等下次。”霍笙说完抓起镰刀继续割麦子,按理说,找原书的剧情,她搅合之后李长美去找了公社支书,得了名额。

现在,她不搅合了,名额成了叶红霞的,不知道公社支书怎么想的,这会怕是李长美已经动了去找公社支书做交易的念头,这名额最后是谁的,天知道。

霍笙说的云淡风轻的,叶红霞猛的想明白了,名额该是谁的就是谁的,管它后面会不会变,她先收拾东西,要是真变了,就像霍笙说的,等下次。

作者有话要说:  鞠躬

谢谢支持

第10章 010

割了一整天的麦子,霍笙回知青宿舍的时候腰都快直不起来了,她感觉这样的劳动强度已经超过了她现在身体的负荷范围了。

叶红霞回去的早,霍笙把在之前的公社买的两条瘦肉给她让她帮忙弄成肉丝面,这样霍笙干完活就能吃个现成的,也就不用再去食堂去吃干巴巴的红薯和没油的野菜了。

她干了一天的活,手都抬不起来,身上汗津津的也懒得先去洗漱收拾,她是真的饿了,蹲在宿舍后面的灶堆里,呼噜噜的就开始吃面条,面条劲道,口齿留香,好吃的霍笙舌头都要吞下去了。

“你慢点,锅灶上还有呢,”叶红霞舀了一勺炖烂的肉浇到霍笙的碗里:“这小身板,还挺能吃的。”一碗面转眼就没了。

“人是铁,饭是刚,不多吃点,明天没力气干活。”看情况,她接下去要干的活不见得会比今天的轻松。

之后队上出工,霍笙被分到的活不是割麦子就是挖地,还有一次跟着队上的男同志们去挑水,她身量单薄,扁担落在她肩膀上,摇摇晃晃,没走几步水撒的到处都是。

男同志们看不过眼会帮上一把,让霍笙别用扁担了挑水了,女同志肩膀没力,用扁担还不如直接用手拎着一个桶打水,少拎点,能省点力,可饶是如此,几天下来,也把霍笙累的够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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