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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拨开云雾见青天的关系染上污点,特地赶班机回来。回来还呆不久,明天一早九点他又要赶班机飞回北京进行下午一点钟开始的节目录制。
莫炀骨子里大概就有土匪的基因, 半夜将林馥馥拐走,也不让她回家换一双拖鞋。
到了水湘谢安顿下来之后几乎已经快凌晨三点。
莫炀洗了澡躺到床上时, 林馥馥正背对着他。
他伸手往她腰上一拢,将躺在床沿的她拉到自己的怀里。
两人紧密无缝地贴在一起,几乎能听到彼此的心跳声。
莫炀啄吻着林馥馥耳垂, 忍不住又亲了一口,再亲一口。
她再僵硬着身子,此时也融化成了水。
“转过来。”他哄着。
本来声音就好听的人, 越是这样用低沉的声音哄人,越是让人醉。
林馥馥半推半就地转过身躺在他的身下,与他面对着面。
看了一眼,他的脸上和眼底是满满的柔情蜜意,可好像下一秒就又能成为野兽。
她又不好这样直视他,于是侧过头,看着床头上的那盏壁灯。
这盏壁灯是北欧的风格,镶嵌在墙上反而像是装饰品。
事实上林馥馥还没来得及参观这幢房子, 就已经被卧室里很多细节给吸引。都是她喜欢的风格,都是。
在这只点着一盏昏暗壁灯的卧室里,他像是一只马上就要苏醒的野兽。
林馥馥伸手推他:“你不是说回来要好好睡一觉的嘛……”
刚才回水湘谢的路上朱嘉上提到过莫炀这次的工作,也让林馥馥知道他这几天根本没有好好休息过。
莫炀低低笑着,“在飞机上眯了两个小时。”
他的意思是,这会儿精神头好得很。那换言之,刚才是骗林馥馥说让她过来陪他睡觉。
“你这样都不怕猝死啊?”话说完林馥馥就后悔了,太不吉利了。
莫炀倒是没觉得什么,问她:“心疼我啊?”
“心疼的。”她老实坦白,她见不得他那么辛苦,明明大家都是同龄人,可他却要比别人忙碌千倍万倍。
谁知话说完,莫炀捧着她的脸,在她额头上用力啾了一口。
“嘶。”
林馥馥因额头上那一阵刺痛给惊呼出声。
莫炀认真一看,她额头上肿了一块,还淤青了。
他原本柔和的神色严肃了些,问:“怎么弄的?”
“就不小心撞了一下。”她心虚地说。
晚上刚开始脑门撞在方向盘上好像没有什么,谁到了后来上面居然青了一大块。晚上她洗漱的时候她才自己发现脑袋上的淤青,不过转念又忘了。
莫炀探起身,仔细看了看,“真的?”
他将信将疑,“看起来倒是没有什么大碍,不过这笨脑袋再这么一撞,不知道是不是变得更笨了。”
他说完又轻轻地在她的额上面亲了一口。
林馥馥不甘心地反驳:“我怎么就笨蛋了?”
“咳咳。”莫炀清了清嗓子,“初中一年级英语单词,把girl拼写成g-r-i-l的,是不是你?”
林馥馥闻言更羞了。
她学生时代的时候英语就是薄弱项,这点他是再清楚不过的。
林馥馥这个人其实不算内向,但是她天生说话迟。一般小孩两岁的时候都能说一个完整的句子,但是林馥馥到了五岁之后才会说一句整话,而且还是非常简单的:“妈妈,我想上厕所。”
林馥馥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个原因,所以她不是特别喜欢开口说话。于是与她不熟的人,都会以为她很高冷,加上她这个人一向是慢热,所以从小到大朋友并不算特别多。若不是她长相乖巧可爱,敢接近的人几乎没有。
到了上中学后,林馥馥迎来自己人生的一个大难题——英语。
中文这项母语林馥馥花了十几年才算运用恰当,这突然冒出来的英文,让她陷入困境。其实她的各科成绩都算不错,唯独英语总是在及格的边缘来回徘徊。尤其在英语老师当着全班同学的面指责她发音不标准的时候,她打算彻底放弃英语这门课程。
那年,中秋的烽市还很炎热,都说一场秋雨一场凉,入秋的雨却迟迟还不肯来。林家和莫家两家人第一次坐在一起吃饭的时候,刚好是一个中秋节。
饭桌上,薛白梅随口提了一句:“馥馥的英语真是非一般的差,不过也不能全怪她,都是继承了我和老林的基因。”
第一次和莫炀同桌吃饭,没想到她老妈居然就说她的坏话,林馥馥抬脚踢了下薛白梅。
怎料薛白梅又道:“怎么了啊?你踢我干嘛?难道我说得不对吗?”
林馥馥当时缩着脑袋在饭桌上吃菜,闻言恨不得整个人再缩到地底下去。
林家这两个长辈都是初中毕业的文化,以前是自己不爱读书,现在是恨不得子女能够多读点书。所以即便这两位再辛苦,也要儿女好好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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