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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大镜子前看了几眼,却也不得不承认,这身打扮很适合她。

“面具。”她伸出手,纤细的十指藏在半透明的手套里,格外娇媚勾人。

裁缝仍然试图劝她放弃这个打算。

“荣小姐,您的脸这么好看,今天妆也化得好,干嘛非得戴个面具呢?人家都没办法欣赏你了呀。”

“欣赏不到正好,省得抢走主角的风头。”

“说是这么说,可督军大人肯定是希望看着您的脸的。”他搓搓手道:“要是他因为面具的事怪罪下来,恐怕我们承担不起责任啊滟。”

荣三鲤明白他的意思,笑笑说:“他要是问起来,就说是我非逼着你这么干的就好了。”

说罢将面具往脸上一戴,走出房间。

霍初霄在大堂等她,他今天终于不再穿那身将军服,而是一套订制的黑色西装,与一双意大利产的手工皮鞋。

将军服款式其实挺好看,质地与做工都极其精良,但是总显得太威严,不够日常。

这身西服是偏休闲款式的,领口处别一枚金色蜻蜓胸针,为他增添了许多潇洒气质,看起来与往日格外不同。

荣三鲤来到他面前端详几眼,不惜夸赞之语。

“你今天当得起那四个字。”

“何字?”

“气宇轩昂。”

霍初霄似笑非笑道:“我也有四个字送给你——半遮半掩。”

荣三鲤摸着面具说:“你不懂,这是美国最流行的风格,有钱人都这么打扮。”

霍初霄不以为意,抬起一只胳膊,准备出发。

荣三鲤犹豫着要不要挽他的手时,范振华从内跑出来,手中抓着一条领带。

“督军大人,您忘了这个。”

霍初霄一看就皱起眉,随手接过来往脖子上绑,边绑边说:“洋人真有意思,穿衣服就穿衣服,还非要往脖子上挂条狗链,真是应了老祖宗的那句话——人模狗样。”

荣三鲤抱着胳膊笑道:“我可记得,在你十四岁那年,还吵着让叔叔给你做西装呢。”

霍初霄原本嫌弃的表情忽然变得黯淡,想起什么沉痛过往似的低下头,沉默了好半天才故作轻松地摇摇头,语气充满自嘲。

“少年不知亡国仇,总将胡马当良骑。”

荣三鲤本想着挖苦他几句,听他这么一说,莫名也没了心情。

偶然朝他脖子上瞥一眼,她咳嗽了两声,指着说:“你系错了。”

打个八字结可还行。

范振华闻言要帮霍初霄重新系,后者却推开他的手,看向荣三鲤。

“你来。”

早知道不说了,反正丢人的也不是她……

荣三鲤腹诽了两句,走到他面前。

他很高,快有一米九了,想当初最后一次去荣府,也才一米七多而已,天知道后来那些年吃什么长这么高。

荣三鲤不得不把手抬得很高,没一会儿关节就发酸,幸好她技巧熟练,三两下就完成。

范振华捧来一面镜子,让他自己看。

霍初霄满意地拉了拉领带,侧过脸问:“你之前给谁打过?”

荣三鲤仔细回忆,想起原主第一次应该是帮大哥打。

她的大哥荣一言是个粗糙性子,会骑马会用枪,认真起来能把两个成年男子一并扛在肩头,暴走上千米,唯独这些细节上的事,怎么都学不会。

偏偏父亲要求他做个懂礼的人,出门见人一定要穿西服,因此每次出门前,荣一言的领带都归她系了。

如今距离荣家被灭门已过去快两年,时光快得让人毫无准备。

荣三鲤目光闪烁,口是心非,低声说:“还能有谁?当然是小楼了。”

霍初霄半信半疑,没追问,把镜子抛回范振华怀中,带着她坐上汽车,奔赴省长家里。

今天两人之间的气氛很奇怪,大概是系领带这个动作把他们之间的距离拉近不少。在车上时,霍初霄甚至跟她讲了一件范振华相亲时的趣事。

他的妻子是陈闲庭的远房表妹,据说生得花容月貌,还是留洋归来的,让他这个从没摸过女人手的傻大个春心萌动。

见面那天他特地准备了鲜花,满心期待地想带她去看电影。谁知在约好的地方坐等也不来,右等也不来,最后来了个相貌清秀的年轻男子,问他是不是范振华。

当时他协助霍初霄剿匪有功,被许多人推崇为英雄,走在街上老有人搭讪,方式与那个男子无异。

他等人等得心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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