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部分(2/3)

七八个小时,飞到澳门又要五个小时,还未必买得到票,更重要的现在不知道何青在沙漠的哪个位置,如果在沙漠中央,路不好走,走出沙漠就要七八个小时,七八十个小时也有可能。”

西蒙道:“还有一点你们需要考虑,何青也不是那种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人。”

我们全部瘫倒了,凌晨四点了,太累了,刚点燃的一点希望之火也被浇得奄奄一息了。七爷脑子转得真快,眼睛皮都睁不开了的他道:看来,只能找秦城监狱的覃煌帮忙了。

毛老板道:“来得及吗?覃煌能行吗?他毕竟都进监狱了。”

七爷道:“不知道,谁都不可能把全中国的关系都打点好。但覃爷背景深,他的天上人间风光了近十年,比我的延庆山庄历史长多了,历史长说明他结交的贵人多,结交的贵人多,说明他拥有的贵人的把柄也多,只要他不死,心惊胆战的人也多,他说的话自然就有人听。所以在监狱还是在外边,这个关系倒不是很大。覃煌口风紧,不乱咬人,帮他的人也多。如果不是这样,北覃煌、南昌星,他们犯的事儿,枪毙三次都算政府宽大了。”

天蒙蒙亮,秦城监狱传来骂娘声:“朱七,你怎么还是这么讨厌,正做春梦了,你硬生生地把我的蝌蚪给憋回去了。行了,沈阳军区已经派飞机去了。何青的思想工作我来做。”

晚上八点,我正在看罂粟的照片,那和善的面容,无邪的微笑,透着种圣洁的模样,我只觉得相见恨晚,正唏嘘着,何青一个人驾着摩托艇,赢着海风过来了。

六十八谁是抗手(全)

2008年12月23日月朗星稀

既然睡不着,就写写日记吧。

好多年都没有写了,打开这本发黄的本子,看到上一篇居然还是03年年底写的,大学刚毕业,文章里还充满着张牙舞爪的傻傻忧郁,读起来觉得十分可笑。想当初买这厚厚的精装本时,我曾雄心勃勃地计划着每天更新,写到退休,写出波澜壮阔的一生,再看看这五年一篇的频率,真觉得自己懒到无话可说。年青人信誓旦旦的计划几乎都这么理解,那是对着一个tuō_guāng的女人说的絮絮情话,听听也就罢了。

但我又突然问自己,江磊,既然你这么懒,为什么走到哪里都要带着这个本子呢?我想:兴许五年不写日记,并不仅仅是懒惰这么简单吧?还因为日子过得太无聊,昨天今天明天,柴米油盐酱醋,每天光怪陆离的生活着,本质就是给自己找口饭吃,这跟老家隔壁卖猪肉的赵叔叔,隔壁的隔壁卖人肉的马小骚,或者一只野猪,一只野狗,基本上是一样一样的。如果不为了装b,确实是没有太多写日记的必要。因此,据调查,中国人在语文老师不罚抄之后,能坚持写日记的很少很少。偶尔有几个曾国藩、蒋中正之类的,都成了伟人。

可我总是带着日记本,据说还有很多人比我夸张,经常心血来潮地去买个漂亮的本子写几篇后又锁起来然后过几年忘了又心血来潮买个新本子——说明我和我们还是盼望着生活能发生点什么,能够记下点什么。然后这个“什么”像搅屎棍一样把生活这一潭死水搅出一些颜色,最好是“让油腻织一层罗绮,霉菌给他蒸出些云霞”。

可惜生活并不格外的偏爱我,我变成了跟某某某一样的人才,或者和某某某一样的废材,社会衡量这两才的标准是:我赚到的伟人头的数量,然后我就和许许多多人一样,为几张纸用同样的姿势抢跑着……每个人出生的时候都是原创的,可悲的是,大多数人渐渐都成了盗版。而盗版却总等待着自己有一天会与众不同,于是装模作样地带着个日记本。

其实,普通人的生活苍白得很,连想要的女人都多半碰不到,所以琼瑶流行了。

但是,我今天要写,因为今天太特别,确实值得一记。我碰到了我想要的女人,确切的是爱上了一个想要的女人,一个所有男人都想要的女人,一个注定不属于我的女人。她对着我一共说了两句话:“你好,江磊。”“再见,江磊。”她把江读成了家,发音极度不准确。

于是今天有了意义,于是今天格外特别——太阳当空照,小鸟对我叫——见鬼,现在外边一片漆黑。

我承认,我已经激动了一个时辰,已经有些神志不清,我肯定,激动的人不止我一个,现在是凌晨三点,中国烎队,除了牛仔,男同胞都没有睡着——牛仔是我从山上捡到的半个和尚,据我观察,他和我们的区别,远大于火星人与地球人的区别。

这个女人叫原圣爱,很多年前,日本人就开始称呼她为地狱女神。很多年后,她还会是地狱女神,再变成永远的传说,一如篮球场上的乔丹或绿荫场上的贝利。

她从东边过来,像赴一场朋友的约会。

我现在满脑子还是她的眸子,和她微红的脸蛋,我不知道怎么形容这个女人。

风未启而香至,舟欲动而萍开。秋始恍惚入春,叶嫩花初,俯仰如诗。荷香浓得沈在水里,然後随艳阳缓缓落下,感染每一缕过路的风。风尽馀香。於是尘世成了阊阖,人间疑为九天。

这够了吗?嗯,太白描了,太保守了,原圣爱比上面的文字漂亮得多。

她跳了一个舞,名字忘了,旋律也忘了,只记得这个舞我的初恋女友恍惚也跳过,只是没有那些旋转的香。我记得她注视过所有的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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