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部分(2/2)

,因為房東是個手腳不便的老伯,家裡沒有家人,希望房客在住房的時候能順便照顧一下自己,房價好商量。

我撕下電話號碼,立刻打了個電話過去,並且約好下午準時去看房。

吃過午飯,我和小葉準時來到約定地點,很意外的,居然是個比較富裕的小區裡,依著指示終於找到了出租的房子。

給我們開門的是一個慈眉善目的老伯,開樣子似乎也就五十來歲人,頭髮白裡摻黑,身上多少有些肌肉,看樣子不像一個需要照顧的老人。

簡單的問幾句,老伯便把我們讓進了房子。房子不大,但是裝修得很不錯,很像一對年輕夫妻帶著孩子的幸福小家。

我們坐在沙發上,老伯笑呵呵的叫我們不要拘束。他說他姓陳,可以管他叫陳伯。我和陳伯談話,小葉就去四處看看。

從陳伯的談話中了解,陳伯原來是街道的幹部,早年喪偶。由於幹了很多好事,週圍居民對陳伯的讚賞都非常高,最出名的事就是陳伯親手將自己盜竊的兒子送進了監獄。隨後原來居住的老房被徵收,正好這裡有一個做生意的家庭要搬走,便低價將已經裝修好的房子賣給了陳伯。

陳伯雖然手腳不方便,實際只有五十多歲,當初因為跟偷竊的兒子搏鬥,結果被兒子一棍子打中脊椎,從那時候起便手腳無力,做家務有點力不從心,所以就以出租房子來讓房客照顧這麼一種方式過日子。

小葉和我都十分滿意,陳伯說要試用七天,七天內不算房租,但是要照顧他包吃住,如果滿意再簽合同。

終於找到房子,我和小葉也開始了小夫妻的生活,平時白天要工作,晚上回去被小葉無微不至的照顧,我終於發現我是世界上最幸福的男人了。小葉平時也就上上課,中午和晚上都會早早回去給陳伯做飯,幫陳伯做些家務。陳伯人也很好,雖然家裡不幸,但是卻每天都是笑容滿面。這個家,對我來說似乎已經不是租房這麼簡單,慢慢地我們融成了一家人,我和小葉開始慢慢管陳伯叫爸爸,陳伯也樂呵呵的笑著答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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