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576(1/1)
是木质的,高度和原来差不多。不知道上面弄个层什么,摸上去有点像石头的触感,冰冰凉凉的,挺舒服。
幸好熊孩子没一下子全给换成石头桌子和凳子,否则大热天地在外面,屁股要被烫熟了。
苏千凉鼓掌:“爱罗斯真厉害!”
爱罗斯骄傲抬头,又听到下一句话,她说:“爱罗斯是神吧?那让我们光秃秃的院子长点花草树木怎么样?”
并不能控制花草树木的小爱神爱罗斯:“……”
“上面最好有一棵遮蔽房屋的树,夏天不会太热,坐在下面吃个饭也好。要是能在这里附近搭个篷,种点葡萄就好了,等葡萄成熟我们还能酿葡萄酒,晒葡萄干吃。”
苏千凉说得兴致勃勃,兴奋得面色通红,小狐丸听得眼里异色连连,爱罗斯却……黑了脸。
爱罗斯:让爱神种葡萄,你认真的吗?就说人类没见识,哼,看在棒棒糖的份上不和你计较!
“吃饭!”
爱罗斯很生气,化生气为食欲,然后盯着那两根细长的木头……不知所措。
“这是什么?”
“筷子。”苏千凉演示一遍,爱罗斯很快学会筷子的使用办法,欣喜地夹菜。
筷子,据说是中国商朝时期发明的工具,有姜子牙和苏妲己发明的多个版本传说。
希腊这会儿没有筷子这么方便的吃饭工具,是用手抓的。
至于做菜用到的辣椒、酸菜、娃娃菜、生菜、油豆腐、年糕之类希腊并不可能出现的东西……期待爱罗斯对农业作物不熟悉,蒙混过关吧。
幸好,为避免被人或神发现,他们吃饭用的全是又大又厚的粗糙瓦罐。
平常用的陶瓷碗盆玻璃物件要是拿出来,这种神明都没用过的精美物品,绝对立刻转手变了主人。
爱罗斯对菜肴的构成不感兴趣,握着新学会的方便筷子一筷一筷地夹菜,夹菜速度丝毫不比熟练的小狐丸慢多少。
——神明总是备受宠爱的。
之前一大一小因为过重的油烟味与酸辣味躲开的酸菜鱼,打败其他菜肴,成了最受欢迎的菜。
小狐丸对蔬菜没什么兴趣,大半盆油豆腐烧肉和煎酿油豆腐进了他的肚子,其余的全进了爱罗斯看起来微凸吃再多还是微凸的小肚子里。
苏千凉怀疑小肚子里连接着黑洞,才能无底限地吃吃吃,还不显肚子。
——神明嘛,总是备受宠爱的!
吃完饭,苏千凉收拾用过的碗筷。
爱罗斯再度用他的大眼睛鄙视模样不一大小不一颜色不一的瓦罐,一看就是从别处换来的,人类的审美真是糟糕!
吃了人类的祭品,就得给点什么。
金发小正太想也不想,挥动小翅膀,不知从哪来的旋风刮走桌上的粗糙瓦罐,以及瓦罐上没吃完的残羹剩汤。
一阵风才走,另一阵风紧跟而来。
出现在桌上的是一整套金色的器皿,大大小小,最大的足够盛放酸菜鱼,最小的能当碗用盛放炒年糕和米饭。
还有一瓶银色酒壶,散发着酒香。
爱罗斯:“看你这么可怜,给你的。酒是狄俄尼索斯自己酿的,绝对是普通人类喝不动到的。”哼,快来感谢神明吧,审美捉急的人类!
苏千凉却没有他意料中的感激,咬着唇,面色苦恼。
“爱罗斯,这么多金子,会不会引来小偷啊?”
爱罗斯一噎,脸色漆黑,扇动小翅膀飞走了。
最讨厌人类了!愚蠢的人类!审美捉急的人类!
小狐丸看着某个小正太飞远,成了天空中的一个小黑点,“千凉,你故意的?”
“怎么会?”苏千凉面色无辜,眼神无辜,“熊孩子不就是要一根棒棒糖,一根棒槌地教育吗?”
小狐丸:“……”哦,你高兴就好。
第274章 冥王哈迪斯
爱罗斯成了苏千凉和小狐丸简陋房屋的常客。
他不是一日三餐一餐不落地来,一天来一次, 大多是中午或者晚上, 早上是不会来的。
每次来, 小正太吃完饭,挺着肉肉的小胸脯和微凸的小肚子进行一番“一般”“不好看”“丑”“丑死了”的评价, 然后又用不知道哪里来的东西替换掉原本在他眼里“丑”“丑死了”的东西。
要不是还记得苏千凉的那句“会不会引来小偷”,担心他眼里愚蠢的人类会被不怀好意的小偷或强盗弄死,喜好金光闪闪的爱罗斯能把整栋房子换成统一的布林布林风格。
半个月的时间, 只剩下最外面的房屋和围墙看着比较简陋, 里面的设备齐全, 大多是爱罗斯从其他神明那拿来的东西。
比如说:爱与美之神阿佛洛狄德的珍珠,酒神狄俄尼索斯的葡萄酒与酒壶, 农业女神德墨忒尔的葡萄, 谷种女神珀耳塞福涅的谷物种子, 小仙女小妖精们的花草, 灶神赫斯提亚的祝福,智慧女神雅典娜的布匹……
状态提示:分卷阅读576(1/1)
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