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部分(1/3)
“匆匆写了这么多,虽然你未必全都能懂,但我还是情不自禁地写了下来。作为你的师哥,我觉得有责任要告诉你这些道理。即使你现在不明白,将来也肯定是会明白的。只要你记得一句话就好了——不想当奴隶,那就好好读书吧。
“对了,你现在好好读书还有一个最直接的好处,那就是爸爸妈妈为你提供的快乐生活。假如你考不上好中学,他们一生气,不仅很多享受没有了,说不定连冰淇淋都没得吃了。那是多么巨大的痛苦啊。呵呵……
“祝安康!等待你的回信!
“师哥刘鑫草”
萧雪一直保留着这封信。即使后来她意识到这封信一定是在安昭的建议和爸爸的请求下出笼的,也还是对刘鑫感激不已。在那样的繁忙中写这样的长信从那么远的地方寄来给她,已经足以让她努力几个月了。
几次信件来往之后,萧雪对刘鑫的喜爱重新又蓬勃了起来。他来信的时间间隔很长,很少罗七八嗦;他也从不居高临下,每次都是大哥哥一般的平辈口吻。虽然信的内容的也都无非是些无聊的人生道理,但用什么方式说,以什么样的频率说,对十二岁的少女而言,实在是比内容更为重要的事情。于是,很快,刘鑫在萧雪心目中的定位,就从一个学业指导者,变成了生活领路人。对她的影响力也轻易就超过了爸爸甚至妈妈。
但,顺利考上深大附中之后没多久,安昭将去美国留学的消息,却又一次让萧雪陷入了混乱。
那时她刚刚度过少女的初潮危机,从同学那里知道了些男女之事,也看了几本席娟岑凯伦之类的粉色读物,满以为自己即将成年,对爱情的认识也已经相当丰富了。不料,刘鑫和安昭之间的情爱纠葛,竟如同一道没有标准答案的数学应用题一般,让她始终不得要领。她又无从了解详情,刘鑫不会说,安昭当然更不会说。她所知道的一切,大都只能是她的猜测。而她越猜测,就越是疑惑难解。有那么一段时间,她几乎被这个问题折腾得象是变了一个人。
难道不是吗?爱情就是爱情,如此神圣,又如此简单。爱上了就应该在一起,不爱了就应该分开;爱上一个不爱自己的人是痛苦,被一个自己不爱的人爱上也是痛苦;和不爱自己的人在一起是笨蛋,和自己不爱的人在一起也是笨蛋。难道这些不都是无庸质疑的爱情真理吗?难道这个世界上还会有其他形式其他种类的爱情吗?安昭固然是个笨蛋,难道刘鑫也是个和她一样的笨蛋吗?
安昭当然是去找刘鑫的,而且很可能会和刘鑫结婚,萧雪越想越觉得心里不舒服。她知道自己应该为他们感到高兴,尤其是应该为刘鑫感到高兴,因为这肯定是他的愿望,也是他刻苦努力的结果。但她却就是高兴不起来。她讨厌安昭,虽然并没有因此也讨厌刘鑫,但他莫名其妙的顽固执着,却实在叫她感到失望,有时她甚至会在恍惚间相信刘鑫的聪敏都不过是假象。她不认为安昭配得上刘鑫,她也不明白刘鑫为什么愚蠢得非要死抓着安昭不肯放手,而在那样的“欺骗”之后,安昭居然还有脸再去找刘鑫,则已经可以算做是一种无耻了。
送走安昭,萧雪还又郁闷了很久,想要写信给刘鑫探问消息,却又担心被安昭看到,几封写好的信都没敢寄出。于是,送出的信越拖越慢,收到的信也逐渐短促,最终全都变成了节假日那些可有可无的问候,他们的联系也就越来越象是一根已经干涸了的血管。
只是,干涸的血管,还是会有橡皮筋一样的牵扯作用。在经过这样一些周折之后,萧雪已经再也忘不了刘鑫。即使那时她并没有意识到,除了哥哥和父亲之外,刘鑫还具备着在她生活中扮演其他角色的可能性;即使她后来曾经为了过分沉重的学业和课外训练的压力,独自和爸爸妈妈奋争了一年有余,并最终获得了补偿性的胜利;即使她还曾经历了两次被掐死在萌芽状态的早恋,开始封闭自己,并对一切道貌岸然的长辈心怀怨恨,她也无法忘记刘鑫。因为她忘不了刘鑫告诉她的那句话——“不想当奴隶,那就好好读书吧。”每次重读那封信,她都对这句话有了更深的认识,以至于本来只是写在那里的几个字,在一遍又一遍的描摹之后,逐渐透进了她的心里。她不想做奴隶,她要好好读书,不是为父母而读,是为自己而读,读好了,她就可以轻而易举地离开这里,象三毛一样,摆脱一切人的控制,走得远远的,走到天涯海角去。
假如不是2ooo年春节刘鑫突然从美国回来深圳定居,萧雪也许真的会一直这么苦读下去,她的未来生活中,也未必会再给刘鑫留下什么位置。
差不多有整整一年,萧雪都还搞不清楚刘鑫的“海归”对她究竟意味着些什么,又将如何改变她的生活。是的,他已经离婚,摆脱了讨厌的安昭和莫名其妙的愚蠢;他的体型比以前健壮,脸上也没有了叫人难受的干涩和苍老;他在纳斯达克赚了不少钱,又成了一家后台坚实的投资公司的总裁,读书有成人生得意;所有这一切,都让他立刻又成了萧雪的人生榜样,而且如此立体真实,比以前平板的书面教诲要有说服力得多。从他送她最新款的手机,以及经常抽时间跟她聊天来看,他也仍旧保持着温厚仁爱的大哥哥风范,时刻关切着她这个总有很多麻烦事总有很多罗嗦问题的小妹妹。但,问题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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