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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外话,看得不爽欢迎弃文,be不可能,希望be的可以弃了。
不换攻,讨厌袁的也可以弃了。
心累,不高兴,明天码一万字,做不到就上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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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弃文,欢迎负分,来吧,老子无所畏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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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这篇文我也不爽了,再来一句题外话
我都被你们带沟里去了,差点忘了原大纲,写了这么久就为了那一刻,我还差点给忘了,吓死。
那些看不爽的麻烦弃文吧求你们了,两看相厌为什么还要互相伤害,搞得我都想弃文了。
渣贱就渣贱吧,看官老爷说得对。
反正袁英不管做什么你们都能挑出错,死缠烂打是错的,放手也是错的,能力不够找别人合作解决问题是错的,不手刃自己亲妹妹是错的。
即使后来抓住了真凶,还能说她当初不知道的时候分明就是偏袒自己妹妹,知道妹妹是凶手的时候为什么不第一时间就解决了妹妹!果然亲情比爱情重要!人渣!
你们厉害,上帝视角开得比作者还溜,佩服佩服。
后面的剧情也不用继续了,不如干脆让袁英死了好了,不仅袁英要死,王逸诗更要死,周然也得死不可,最好原来把何墨千赶出家门的她父母也去死。
那些所谓对不起何墨千的人,通通死一遍,小错小死,大错凌迟,想想就tm痛快。
不能死得太轻松,袁英最好抑郁症发作割肉自残死,王逸诗被人先j后杀死,周然破产跳楼死,何墨千父母手术结束后回家的路上被车撞死。
这么一脑补竟然还挺带感,我真的想这么写了。
死了了,大家一起死,真开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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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偏不!气死你们!哈哈哈!
☆、第47章肥
何墨千离开s市已经有几日,她跟犯了什么事似的躲在家里,没事尽量不出门,连出门吃顿饭都提心吊胆的,生怕被袁英发现了行踪。
几日过去,风平浪静,何墨千终于放松了些紧绷的神经,她的警惕性仍旧很高,至少不像刚来小城时那样宛如惊弓之鸟。
除开那些不必要的担心,何墨千对自己早就相中的这个小城挺满意的,生活节奏慢物价低,本地人讲究吃,市区里那些没来得及拆除的老巷弄里经常藏着一两家开了二十年以上的老店,何墨千有大把的时间挥霍,探索了附近几家,滋味果然名不虚传。
时光在小城里慢悠悠地走,连日升月落的轨迹都是慵懒散漫的,如果有得选,何墨千真想一辈子定居在这里。
何墨千出狱之后迷茫了好一阵子,她忙忙碌碌地学习、工作、自怨自艾,她努力地想把生活恢复成十年前的样子,想借此证明自己不是废人,自己还有用。
直到最近何墨千才发现自己的心态早变了,她已经过了想拼一把的年纪,相比年轻时候的冲劲儿,她更喜欢的是现在这样慢慢吞吞的生活,和时间争分夺秒是年轻人的事,何墨千争不动了。
想通了,心情也好,何墨千手头有了余钱,也不再节衣缩食地亏待自己,有空了煲点汤,学学做菜,小日子过得有滋有味,几天功夫人就容光焕发,看着真精神。
她的头发长长了不少,发梢毛茸茸搔得脖子养,何墨千本想一剪刀剪了去,想想还是找了根皮筋扎起来。太久没扎过头发,何墨千对着镜子照了照还觉得怪怪的,不过看久了也就习惯了。
唯一令何墨千放心不下的人就是沈思薇,沈思薇胆子太小,不会保护自己,何墨千怕学校里的人欺负她,更怕她那个刻薄的婶婶找她麻烦。
何墨千尽量保持和沈思薇两天通一次电话,一来了解沈思薇的近况,二来也跟沈思薇报个平安,不让她担心。
何墨千每次打电话都很小心,在离家很远的公共电话亭打,虽然这样还是有风险,为了能和沈思薇说说话,何墨千也管不了这么多了。
沈思薇对何墨千的难处一无所知,她只知道一定要保持手机信号畅通,不能让千姨找不到自己。
傍晚,教室里的人都陆陆续续出去吃晚饭去了,沈思薇一个人在教室里和何墨千通电话。
“千姨,我们昨天月考,我觉得挺有把握的,这次肯定能拿年级前十!”沈思薇兴冲冲地对何墨千汇报。
“真的?薇薇好样的!”何墨千听得也很高兴,她对沈思薇的成绩一向没什么要求,可是知道沈思薇这么努力,免不了像天下所有家长一样有一种“我女儿就是比别家孩子懂事”的骄傲。
“我们班新来了一个插班生,老师让她当我的同桌,她还是我的上铺舍友呢!”沈思薇开心地给何墨千介绍自己终于交到的好朋友,“她长得真高,和千姨一样高,人也特别好,千姨,等你回来了我带她回来玩好不好?”
“薇薇,如果千姨带你搬来一个陌生的城市生活,你愿不愿意?”
何墨千在征求沈思薇的意见,沈思薇的适应能力比普通的孩子差,交到朋友不容易,她好不容易在自己的学校生活得开心了,如果贸然让她转到一个陌生的地方来重新开始,何墨千觉得对她不公平。
沈思薇果然犹豫起来,“千姨,你是不回来了么?”
“对,不过薇薇如果想继续在s市念书也没关系,暑假寒假千姨把你接到这里来一起过,开学再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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