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章 刘泽清被杀(3/3)

大明内部再起战事,便暂时放过了小人刘良佐,只杀鸡儆猴,向天下宣布刘泽清这只“大老虎”的五宗罪,按大明律处置他的家族,敲打刘良佐等拥兵自重的地方军阀:

其一,欺君之罪。刘泽清在山东总兵任上,为了虚报压根儿就不存在的大捷,竟然派兵洗劫村落,把那些无辜被杀的老百姓奏报为贼寇,杀良冒功。

其二,贿赂朝廷重臣。刘泽清利用周延儒举足轻重而又贪财好货的本性,对症下药,效果立竿见影,当上山东总兵。

其三,拥兵自重,排除异已。兵科给事中韩如愈曾经多次弹劾刘泽清,刘泽清对他一直怀恨在心。甲申之变前夕,韩如愈出差经行刘泽清防区东昌,刘泽清遣人杀之于道。

其四,大捞银子。在曹州任上,他就因捞银子买土地而著称,所谓“郡中田宅甲于他省”。

其五,好奢靡,恋酒色。刘泽清的总兵宅第越祖制,建造得富丽堂皇,比一般王府还奢华。这一条在明朝也会构成大罪——朱元璋所建立的大明,是一个等级森严、条令严苛的社会,规矩名目繁多,衣食住行都有严格条令,违规就是大罪。

天下老百姓对刘泽清这只道德败坏的大老虎被打掉拍手称快,大明的朝廷更加得民心。

平定山东之后,为了牵制刘良佐和高杰,吴应熊将刘泽清在江北的驻地和降卒都交给了黄得功,他知道,江北四镇仅黄得功一人算得上忠勇报国。

然后,吴应熊自己带三万禁军渡江到了南京,处理福王,主持江南防务和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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