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零一章 庭审 一(1/2)
陈律师说道,“原告,肖红,一九七八年十月出生,现居住sz市lh区新龙小区九栋903,2007年4月加入被告光耀工作,劳动合同签署日期为2006年4月20日,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原告在职期间,工作一直勤勤恳恳,任劳任怨,销售业绩也一直处于原告所在项目的销售业绩的中等以上水平,算是被告公司的销售骨干。“
陈律师说道这里停顿了一下,这个时候魏法官发话了,“原告律师,请控制你发言的速度,以便于书记员记录。”
陈律师点头称是,“但是,在2008年5月,被告违反劳动法的规定,在原告怀孕的情况下,且劳动合同没有到期的情况下,单方面和原告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原告诉至人民法院,请求法院保护原告合法利益,首先判令被告按照劳动规定赔偿原告单方面解除合同的违约金人民币4个月工资人民币16400元,第二判令被告依法补偿原告怀孕期间以及哺乳期间共13个月的工资共计人民币53300元,最后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持本案中原告的代理律师费用以及本案的诉讼费用。以上为原告的诉讼请求,请法院依法支持。”
魏法官说道,“请被告像本庭宣读答辩意见。”
章律师说道,“被告因为近期市场惨淡,急促下滑,很多房地产东西和房地产中介都纷纷破产的情况下,经过sz市劳动局的审核批准,决定为了企业能够生存下去大批次裁员。被告就是属于此次裁员的名单范围以内。”
章律师看了一下魏法官,发现魏法官还是在认真听取他的发言,就继续道,“被告为了慎重起见,每一个被裁员的员工都必须经过人力部门的谈话。原告在被公司人力叫去进行谈话,对自己被裁员一事可以行使抗辩权的时候,原告选择了沉默,没有对于自己的情况做出任何的申明和抗辩。因此被告有理由相信原告属于合法被裁员的人员之一。”
肖红听了,有些激动,想说什么,但是她的律师制止了她。这个时候,是被告发言时间,在法庭上需要听从法官的指引,法官会给你发言的时间和机会的。
章律师看了一下肖红,继续道,“直到肖红签署了谈话记录和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之后的第三天,公司才收到肖红的通知,告知其已经怀孕的事实,并想公司提交了医院的证明。公司在这种情况下,立刻召集原告回公司开会,进行调解,并按照公司法务部的意见,告知原告,在公司存在重大误解的情况,公司做出的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予以撤回。同意原告回来继续上班,原岗位和原工资不变。但是原告拒绝的公司要求,提出各项非法的赔偿和补偿要求,公司无法接受。此后,原告拒绝和公司协商直接诉至法庭。”
章律师继续道,“因此,综上所述,原告提出的各项请求均不符合法律规定,按照民事行为存在重大误解情况应依法予以撤销,恢复原状。请求法庭依法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魏法官说道,“现在,进入法庭调查阶段,首先请原告向本庭出示证据材料和证人证言。”
陈律师说道,“原告的证据一共有四份,证人两人。第一份为原告的劳动合同,证明原告与被告之间存在真实合法有效的劳动关系。第二份证据为原告的工资条,证明原告的基本工资为人民币1100元。第三份为原告去年的奖金收入证明和今年1-4月的奖金收入证明,证明原告在过去12个月,平均每个月能够收入奖金人民币3000元。第二份证据和第三份证据一起能够证明原告在过去12月平均月收入达到人民币4100元。第四份证据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证明原告和被告已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两位证人闻淑清和马蓉蓉均在法庭外等候出庭作证,请法官大人允许传唤大厅。”
魏法官说道,“请法警先传唤证人闻淑清到庭作证。”法警听了,就开门出去,对门外等候的人说道,“谁是闻淑清,请出庭作证。”闻淑清听了,赶紧起立进了法庭,法警在后面关了法庭的大门。
法警示意闻淑清坐在证人席上,魏法官说道,“证人,你叫什么名字,出生年月日多少?户籍哪里?工作单位是什么?”
闻淑清回道,“我叫闻淑清,出生于1980年7月21日,户籍县原来工作于光耀房地产开发公司,但是五月已经被裁员了。”
魏法官问道,“被告,对于原告证人身份以及资格是否有异议?是否申请原告证人回避?”
章律师回道,“被告无异议,被告不申请回避。”
魏法官说道,“证人,你依法出庭作证,本庭须告知你,出庭作证必须说真话,不能隐瞒事实真相和说假话,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些你面前的证人须知都有详细的说明,请书记员宣读证人权利和义务责任。”
书记员立刻进行宣读,宣读完了之后,魏法官问道,“证人,你可明白你的权利和义务责任。”
闻淑清说道,“明白。”
魏法官说道,“请把你面前的证人权利和义务责任告知签名后递交给书记员。”闻淑清签完名后法警将书名材料递给了书记员。
魏法官说道,“请原告对证人询问。”
陈律师说道,“证人,你与原告是否为同一单位同事?”
闻淑清说道,“是的,我和肖红都是光耀城的销售代表。我们在一起工作了快两年时间了。”
章律师刚想说话,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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