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节(1/3)
司暇跑向阳台,想通过遮阳棚等落脚物直接跳到地面,追上风静持,可一只拖鞋陡然落在了他面前,将他吓得往后一跃,后退和屁股直接墩在了地上。
“野种!贱.货!”风思遥尖利的女声在后方响起。她又脱下一只拖鞋,不怕脏似的紧捏鞋底,和风静持神似的黑眼睛除了看小狗,更环顾四周、看有没有能够胖殴小狗的强化型杀伤性武器。
司暇像猫一样挺起脊背,做出警戒的姿态。他知道风静持不会带自己去上班,本想趁他早起犯迷糊时偷溜出去,跟在他后面瞧瞧他的公司,没想到风静持起得实在过早,不仅悄无声息的刷牙洗脸,更出门买了早饭再回来,摆好了餐盘留下了纸条,最后才拎上公文包风一般滑走,不留痕迹。
既然早起计划失败,跟丢了风静持,司暇就只能呆在小竹马的家,和风思遥低头不见抬头见、一见就相厌了。他笃定自己能容忍风思遥的脏口粗话,但风思遥会不会做出些极端的事,偏生要赶他走?他现在毕竟只是条狗,如果风思遥又找来了膀大腰圆的野汉子,还不只一两个,他在众人的围剿下岂不如瓮中鳖,等着翘辫子,要和才相处了一天的小竹马诀别?
他才不干。他要做的事还多得很,怎么能被一介娘们儿的破鞋底打垮。实在不行,三十六计走为上,他跳窗潜逃,等风静持回来再趾高气扬的杀回小屋,气死风思遥!
司暇慢慢后退,一步一个脚印,步步为营。他紧盯着风思遥小小尖尖的脸,觉得她就算患上了病因可疑的艾滋,脸色也烟灰般晦暗难看了,她身着纯白睡裙,还是透出一股青稚任性的小公主气质,好像她再无理取闹,她也是可怜的、值得同情的,大家都该爱惜她、呵护她。
真不愧是他妈。司暇想。有其母必有其子,虽然风静持长得并不像风思遥,只眉眼带着风思遥的清韵,但他们母子都有独特的气质,好似他们再怎么淤泥里摸爬滚打,一出来,还是干干净净的白莲模样,冰清玉洁得很。
但司暇知道,风静持安守本分,风思遥却不。她仗着自己漂亮,总在外边找男人,甚至有传言,她当过发廊里的“鸡”、做过站街小姐,一拿到钱就自己吃喝玩乐,根本不管放了学就兼职好几份小工的亲生儿子,可谓不配做母亲。
司暇打听过,风思遥年轻的时候还挺单纯可人的,应该是风静持那比女人更漂亮的父亲辜负了她吧,她一口气下不去,就将所有的怒火都发泄到风静持头上,各种惨绝人寰的恶举都做过,比如将风静持遗弃在人来人往的北京市游乐园,将他锁在停水停电没吃没喝的地下室里整整一周,在他高考前给砸破了他的脑袋,让他持续高烧,遗憾落榜……
摊上这样的母亲,风静持也够倒霉的。特别是她现在又患上了艾滋病,虽然可以去大医院拿免费的基本药物,但要想拖得更久,还得出钱买贵药,接受把人民币当冥币烧的尖端治疗法,风静持一个连大学都没上的高中毕业生,靠学徒工资养活两个人、兼堵上一大笔治病费的缺口,压力太沉重了。
要是十八岁的司暇面临这种情况,他绝对会道德沦丧的想:她去死就好了。如果在上一世,十八岁的他知道了风静持的处境,虽然会尽己所能帮助小竹马,但他在内心里,还是会希望老天爷能帮助风静持趁早甩掉那大包袱,让风思遥出意外死亡,或“良心”发现偷偷接受安乐死,还儿子一个清静。
可司暇毕竟八十岁了,知道生命的仅此一次注定了它的珍贵。仰视在睡裙包裹下瘦骨伶仃的风思遥,司暇终究心一软,主动垂下了头,细细的“汪”了一声,表示服输。
他为了让风思遥降低戒心,转风车般摇尾巴,还瞪大了黑黝黝的狗眼,努力闪现出温顺乖巧的光,更咧开狗嘴,哈呲喘气着傻笑,乐腾得像在过巴西狂欢节。
风思遥蹙了眉瞅他,涂了润唇膏的嘴唇撅起,思考着这死狗到底在犯什么神经。司暇的适应能力强,脸皮又厚,干脆笔直的冲上去,绕着风思遥的小腿转圈圈,还作势要巴结讨好的舔她——“走开!走开!”风思遥彻底认为此狗就是一登徒子了,她嫌恶的踢出一脚,被司暇灵活躲过,她又摔出拖鞋,再被司暇闪避,她没了武器,无措间、司暇的皮毛蹭上了她光裸的脚踝——“哇啊啊啊啊啊啊啊!”
女人的高分贝果然不是盖的。司暇狗耳一搭便溜之大吉,藏到了自己的纸箱里去,只显出一只圆眼睛,偷窥风思遥的动静。
只见风思遥自己把自己吓了一跳,捂住胸口喘了几秒气,就镇定下来了。她定定神,光脚大步走向司暇的根据地,朝仰起头的司暇狠啐了一口,迸了几句无伤大雅的“讨厌”“坏东西”,就找到东一只西一只的拖鞋穿好,走向摆了早餐的塑料桌,解开碗盖,拧了眉头视察。
都说早餐要吃得像皇帝,但普通老百姓一大早就要为生计操劳奔波,踹个煎饼果子在兜里,下了地铁转公交,一到单位,煎饼果子早凉了、瘫了,还不得硬着头皮往肚里咽——不加肠都六块钱呢!
但风思遥可不一样。她除了去筒子楼的公用卫生间上厕所、洗大澡,可以成天成夜窝在家里,做个只等着风静持喂养的大龄宅女。她脾气大,又对风静持挑剔惯了,因此吃喝一不如意就大动肝火——这不,她又自言自语的抱怨开了:“天天吃豆浆,就不能换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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